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司法局等九部门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市人社发〔2019〕9号
  各区县、开发区人社、教育、司法、卫生健康、国资、医保、工会、妇联、人民法院部门: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迅速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妇女就业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工作之一。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针对当前妇女就业工作中存在问题,尤其是求职招聘环节面临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工作,《通知》明确了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联合约谈、司法救济等维权机制,提出了支持妇女就业的工作措施,是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的首次探索。各区县、开发区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准确领会把握文件精神,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
  二、立即着手,开展招聘信息清理行动。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大对人力资源招聘服务的监督管理,要积极结合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活动,加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各类招聘会的管理,建立招聘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线上线下招聘信息中不含就业性别、身份歧视内容。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将《通知》要求告知辖区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督导其严格审核发布信息,禁止出现含有就业性别、身份歧视内容,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招聘行为。
  三、强化协调,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各区县、开发区要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协调本级工会、妇联等组织,建立健全解决就业性别歧视工作机制,在本辖区发生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时,及时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纠正错误,及时化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妇女平等权利。对被约谈对象拒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并曝光。
  四、密切关注,积极引导化解舆情。各区县、开发区和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对其中涉及本辖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就业性别、身份歧视的舆情,要及早介入,了解情况,化解纠纷,主动发声,避免引发舆论炒作。要重点关注本辖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招聘信息,避免出现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对本辖区就业性别、身份歧视重大舆情,要及时向对应市级部门报告具体情况和处理结果。

2019年6月11日